項目 概況 | 項目名稱 | 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| |||
項目地址 | 稷山縣翟店鎮(zhèn)峨嵋村 | ||||
項目所屬行業(yè) | 小型露天采石場 | 評價類型 | 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| ||
項目簡介 | 項目基本情況: 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產(chǎn)建筑石料用灰?guī)r的小型露天采石場,其礦區(qū)由7個拐點坐標圈定,礦區(qū)批準面積為0.2503Km2,批準開采標高723m至620m。該礦山為已建礦山,企業(yè)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。2020年5月由山西鋁廠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,設計范圍為:723m至675m水平的露天礦體,生產(chǎn)規(guī)模8萬t/年。 礦區(qū)北距最近的村莊峨嵋村500m,行政區(qū)劃隸屬稷山縣翟店鎮(zhèn)峨嵋村管轄。 設計確定開采方式為山坡露天開采。剝離采用汽車公路運輸方式,采礦采用溜槽-公路聯(lián)合開拓運輸方式,礦石爆破后,經(jīng)裝載機運至溜槽口溜至接礦平臺,再由挖掘機鏟裝至20噸位的汽車運至破碎場地。 采礦方法采用露天臺階爆破,KGH4型潛孔鉆機穿孔,人工裝藥;起爆藥包采用膨化硝銨炸藥;用擊發(fā)槍擊發(fā)火帽起爆導爆管方式起爆,所有炮孔采用并聯(lián)連接,孔內(nèi)微差爆破;采用VCEEC380DL、DX520LC-9C型挖掘機鏟裝石料,輔以挖掘機帶的破碎錘進行二次破碎。 現(xiàn)狀情況如下: 礦山總平面布置由露天采礦場、工業(yè)廣場、礦山辦公區(qū)以及生產(chǎn)運輸系統(tǒng)等各部分組成。 該礦開采技術條件簡單,確定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,開采深度范圍為723m-675m,開采深度48m。設計確定臺階高度10m(第一個剝離臺階高度8m,其余臺階高度10m);剝離臺階坡面角56°,采礦工作臺階坡面角75°;臺階最終坡面角70°;最終邊坡角52°;安全平臺寬3m;清掃平臺寬5m;最小工作平臺寬度15m;鏟裝工作線長度15m-120m;爆破安全距離:300m。 根據(jù)以上參數(shù)確定采場從高到低共分: 715m、705m、695m、685m、675m共5個臺階,其中715m、705m為剝離臺階,695m為清掃平臺。 礦山目前在通往695m平臺的道路邊設一移動式避炮掩體,距離采礦平臺約150m,避炮掩體用50mm角鋼做支架,4mm鐵板圍邊焊接而成,掩體規(guī)格為1500×1500×2000mm。保證爆破時人員的安全。 巖、礦裝載以VCEEC380DL、DX520LC-9C型挖掘機為主,XG962H型裝載機為輔鏟裝,用20噸位汽車將礦石運輸至破碎站破碎。 該礦山為山坡露天礦,根據(jù)地形采用溜槽-公路聯(lián)合開拓運輸方案。目前,溜槽已經(jīng)形成,溜槽上口設置在695m平臺東部,斜長86m,高差75m,寬約3m,深約1m,角度60°,接礦平臺設置在620m水平(C1采空區(qū))。溜槽上口設置有擋車設施,車擋高約0.8m,長度約8m。在距離溜槽底部30m處設一道擋墻,擋墻采用碎狀礦石自然堆積而成,擋墻高約2.5m,長度約30m、底寬3m,可以有效阻擋放礦過程中礦塊的散落。 剝離物運輸?shù)缆芬蜒由斓?15m、705m剝離平臺,剝離物采用農(nóng)用車進行運輸。 機械上山道路僅供挖掘機行駛,目前已延伸至715m水平,其路面寬度約4m,最大坡度約25%。 礦石運輸?shù)缆凡捎玫V山三級公路標準,其路面寬度6m、路基寬度8m、最小曲線半徑20m、最大縱坡8%。礦石爆破后,挖掘機通過溜槽下料處將礦石溜至620m水平接礦平臺,經(jīng)裝載機鏟裝至20噸位的汽車運至破碎站。 該礦為山坡露天開采,未封口,且境界內(nèi)匯水面積不大,故采用自流排水方式。在采區(qū)內(nèi)首采臺階留有2%-3%反坡,將臺階上的水直接排至采區(qū)外,導向自然溝谷。 辦公生活區(qū)、工業(yè)場地設置排水溝,把雨水向低溝谷排泄,防止雨季山洪沖刷工業(yè)場地及辦公生活區(qū),保護所有的建(構)筑物的安全。 該礦采場用電量不大,潛孔鉆、空壓機用電從礦區(qū)配電室接駁。工業(yè)廣場供電按三級負荷考慮,從峨嵋村輸電線路架空引接10KV線路一回入工業(yè)廣場。目前采用250KVA變壓器一臺供電。 供電方式采用動力和照明分開供電方式。工業(yè)廣場用電電源電壓:380/220V。照明電壓:220V。 礦山設計范圍內(nèi)需要剝離16987m3,為此,在礦區(qū)西北方向采空區(qū)C4處設置排土場。此采空區(qū)東部陡坎高約45m,南部、西部陡坎高約15m,中部標高615m,南北長約95m、東西寬約58m,堆置10m高度可以容納23420m3剝離物,能滿足剝離物堆排需求。采空區(qū)西北部已有水泥道路通往采場剝離平臺。排土場上游為礦山已有水泥道路、荒地,下游為自然溝谷。 排土場靠近東部陡坎的下部設置截水溝,將洪水截在排土場之外。排土場底部設置攔擋壩,攔擋壩長度為24m,斷面為梯形,上底寬1m,下底2m,高2m,漿砌石結構,在攔擋壩的底部每隔2m留直徑約40cm的疏水孔。 設計排土場為一個階段堆放,從上向下排放,排土場最終堆積高度10m;排土場坡面角為排棄物的自然安息角,約為38°。 受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的委托,我公司針對該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成立了評價組,2020年6月28日評價組到現(xiàn)場收集相關資料,察看工程情況,通過與安全設施設計、相關技術規(guī)程比較,提出該工程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:采礦臺階不規(guī)范、溜槽不規(guī)范、生產(chǎn)現(xiàn)場警示標識不全、接礦平臺無擋墻等問題。針對我公司提出的問題,企業(yè)認真進行了整改,并于2020年7月4日反饋了相關信息,2020年7月5日,經(jīng)評價組相關專家現(xiàn)場復核,認為企業(yè)已將所提問題整改完畢。 在此基礎上,我們按照《安全評價通則》、《國家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關于印發(fā)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》(安監(jiān)總管一【2016】49號)的要求,并結合實際情況,運用安全系統(tǒng)工程的原理和方法,對照《國家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關于規(guī)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通知》(安監(jiān)總管一【2016】14號)中《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》,對該項目的安全生產(chǎn)條件進行了認真的評價,并完成了該項目《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》的編制工作。 主要危險、有害因素: 1)自然危險因素:洪水災害、地質(zhì)災害、地震災害、雷電災害。 2)生產(chǎn)過程中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: (1)依據(jù)GB6441-1986辨識有:坍塌、放炮、火災、高處墜落、物體打擊、機械傷害、車輛傷害及其他傷害等。 (2)依據(jù)GB/T13861-2009辨識有:人的因素、物的因素、環(huán)境因素、管理因素等。 3)職業(yè)危害因素有:粉塵、噪聲、振動、高溫。 4)該礦不存在重大危險源。 | ||||
評價機構及項目組情況 | 評價機構 | 山西智博安環(huán)科技有限公司 | |||
資質(zhì)證書 | APJ-(晉)-006 | 資質(zhì)有效期 | 2025年6月8日 | ||
項目組組長 | 王健波 | 通 風 | 1800000000200213 | ||
項目組成員 | 張秀麗 | 安 全 | 1700000000300404 | ||
張 雷 | 電 氣 | 1100000000303514 | |||
蔡肖彪 | 采 礦 | S011013000110193000473 | |||
張 震 | 水工結構 | 1200000000300108 | |||
閆永鋒 | 地 質(zhì) | 1100000000303512 | |||
技術負責人 | 魏秀泉 | 過程控制負責人 | 劉玉泉 | ||
報告編制人 | 蔡肖彪、王健波 | 報告審核人 | 張 磊 | ||
評價現(xiàn)場 | 現(xiàn)場勘驗人員 | 蔡肖彪、閆永鋒、張 雷 | |||
現(xiàn)場勘驗時間 | 2020年6月28日 | 現(xiàn)場勘驗圖像影像 | 查看照片 | ||
評價結論 | 在本次安全評價過程中,我們對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,對照安監(jiān)總管一(2016)14號附表《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》的內(nèi)容進行檢查驗收,采用安全檢查表法,檢查基本安全設施、專用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《安全設施設計》,未涉及共71項,本次檢查53項,其中包括否決項4項,其他項目49項,檢查結果為:否決項4項中沒有不合格項,其他項目49項中有一項為不合格項,整改后合格。評價結論為合格。 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礦山建設項目通過對試運行過程安全設施、設備、裝置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,達到了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(chǎn)和使用的要求。 本次安全設施驗收評價結論為:稷山縣耿實石料有限公司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和項目的安全設施、設備、裝置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(chǎn)的法律、法規(guī)及有關標準規(guī)定,符合安全設施設計要求,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試運行狀況良好,具備安全設施竣工安全驗收條件。 | ||||
報告簽發(fā) | 報告簽發(fā)人 | 趙軍英 | 簽發(fā)時間 | 2020年7月30日 |